涉及损益的事项: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
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同时贷方计“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同时借方计“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调整完成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涉及损益项目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