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事于5月12日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住的房屋是公寓集中管理的,由于是整租,签订合同的时候约

2024年11月18日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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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同事于5月12日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住的房屋是公寓集中管理的,由于是整租,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自己安装网络,水电煤气费自己交,合同5月17日生效,上面规定甲方承担房屋及既有物品、设备因老化产生的维修费用,后来发现住进去之前燃气灶及马桶有损坏,故要求公寓派人上门维修,由于产生了维修费用,公寓先是要求我们交两百块钱一个月的服务费,我以物品坏在合同生效前拒绝了,公寓现在要求我们签一份补充协议,规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请问我们可以拒签这份协议么?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租赁合同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租赁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合租租赁合同,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中间产生纠纷或者是一方毁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但前提是要看房屋合租租赁合同的内容有没有跟法律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