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起诉处理。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轿茄、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核帆改法改判》
1、培训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2、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扒脊处理,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处理。
3、如果涉及人数众多,可以向市春晌渗场监管局和教育局投诉,通过政府部门出面协调。
4、如果是培训机构老板跑路,除了上述处理方式,还要110报案,通过警方立案侦查处理,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谨谨法院提起诉讼。
私人培训机构不给退费的事情要看是否有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很难维权,如果有合同,可以按合同法要求退款或赔偿:
1、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手团
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3、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违约救济措施,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过错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时,有违约方当事人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货币。
4、支付赔偿金的4个条件:
有违约行为;
要有主观上贺搜的过错;
要有实际损失事实,并且这种实际损失超过了违约金数额;
要有违约行为与实际损失的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5、支付赔偿金的3个原则:
全部损失原则:违约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对方财产直接减少的现实损失,而且要赔偿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
合理预见原则:违约方当事人毕拍橘只能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和能够预见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对不能预见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
减轻损害原则:受害方当事人对违约时,负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的义务,对受害当事人能够避免而未避免的损失,违约方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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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下午4点钟的时间节点去,先出示退费依据,机构不同意就洋装打12315,谈到下班还未退费就不走,就会闹毛,然后打110。最后会有民警协调解决。带好充电器。
下面发一个我写的东西,有退费的可参照。
退费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号:***,于2019年2月17日在***(收据开具名称为:***培训学校)报名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课程,其中面授课程3980元,考试费¥780元,合辩孝纳计4760元。(大写:肆仟柒佰陆拾元整),用前台二维码支付宝转帐支付。
根据《消费者公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包括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因学校暂未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注册报名、开班、培训、上课、补习等,学校未付出相应的教学活动,不应取得学费,根据人社局、教育局相关规定,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退费依据如下:
《**教育学员报名服务须知》属于无效合同
1、培训机构在该须知中约定缴费7日后不能退款的条款,属于单方的免责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培训机构应当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课时、收费标准慎派、退学退费处理及争议解决办法等。该机构提供的《**教育学员报名服务须知》属于无效合同。
2、收据盖章单位与培训协议主体不符。收款单位为:***培训学校,培训协议为《**教育职业资格及专项能力证书考试培训协议》以及《同呈教育学员报名服务须知》。
3、在《**教育学员报名服务须知》中第二项我校的权利义务中,该校尚未实施其权利义务。
二、根据《消保法》,***教育职业培训学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消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消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携没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而收费不开发票,只开收据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只为本人开具了收据,违反了法律规定。
基于以上理由,故本人提出退款申请。
申请人: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