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的通知》的规定,寻衅滋事犯罪中的从犯,可减少基准刑的20%—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甚至免除处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会判刑,构成寻衅滋事罪最轻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案例:一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六个月
敬酒未果,于是借故生非,逞强耍横,将他人财物毁坏又打伤他人,近日,湖南省溆浦县一男子终因他的疯狂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溆浦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3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在溆浦县卢峰镇华天皇室娱乐会所向被害人严某敬酒未果,而后发生冲突,被严某的朋友打伤,张某遂将该情况告知其朋友石某。
当天22时许,被告人张某伙同石某及石某纠集的20余人,持枪支棍棒及砍刀冲入被害人严某家中,将其屋内电器、门窗及严某停在屋外的奥迪Q5汽车后挡风玻璃打烂。经溆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物品价值人民币23 86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借故生非,逞强耍横,伙同他人任意损毁公民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张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及家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上负有一定过错,亦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参考资料: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参考资料:湖南法院网-一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六个月
寻衅滋事罪量刑最轻可免除刑事处罚,也就是不用判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拓展资料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刑法
寻衅滋事罪会判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轻的可以判缓刑,不用坐牢。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刑法》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方可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要根据行为的方式、结果、时间、地点等综合考量。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