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到当地公交IC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补卡;补卡需交纳工本费:15元/张。补办卡期限为10天一周期,固定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领取补办的新卡。
残疾人公交卡记名、挂失,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严禁交易。在有人售票车上时应主动将贴有照片的一面向驾驶员展示,在无人售票车上应主动刷卡。
扩展资料:
故障卡处理
遇到残疾人公交卡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可持故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前往株洲公交IC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一年内因卡质量原因损坏的免费更换新卡,因打孔、分层、泡水、断裂等人为原因损坏的需要更换新卡的用户,视作补办卡处理,用户需支付:换卡工本费:15元/张。
退卡
残疾人公交卡不办理退卡。
有效期及年审规定
1、残疾人公交卡每两年审一次。年审日期定为每年的4月10日至6月30日。年审后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不办理年审者,残疾人公交卡(IC卡)将自动停止使用。
2、年审须凭残疾证原件、残疾人公交卡、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株洲公交IC卡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年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公交卡
可以把身份证和证明给别人,让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