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三要素与三个基本条件的区别

2024年11月16日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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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三个要素是: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主体应当是平等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够具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从而通过公平的竞争创造出能够适应市场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因此,公务人员下海经商系其自由意志的选择;但一个公务人员的身份本身就与一般的公民之间具有明显地身份上的不平等;因此,公务人员下海之后仍然保留着公务人员的身份,其仍然随时都可以重新回到公务人员的位置上去,明显地与市场经济之中的平等地市场主体不相适应。

1、完全竞争:
  完全竞争是一种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指那些不存在足以影响价格的企业或消费者的市场。
假设条件:
  (1)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和消费者。
  (2)他们都只是价格的接收者,竞争地位平等。
  (3)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是同质的(无区别的)。
  (4)资源自由流动。
  (5)市场信息畅通。
2、垄断:
  垄断,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
假设条件:
  (1)市场上只有唯一的一个厂商生产和销售商品。
  (2)该厂商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相近的替代品,例:电厂在照明能源上具有垄断地位,因为蜡烛或煤油灯虽然是电灯的替代品,但不是相近的替代品。
  (3)其它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在这样的市场中,排除了任何的竞争因素,独家垄断厂商控制了整个行业的生产和市场的销售,所以垄断厂商可以控制和操纵市场价格。
3、垄断竞争:
  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商品的一种市场组织称为垄断市场竞争。
假设条件:
  (1)各个厂商的产品不是同质的,但彼此间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因为不同质,所以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因为彼此是很相似的替代品,所以具有竞争。)
  (2)一个生产集团中有大量厂商,每个厂商所占市场份额都很小。
  (3)厂商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一个生产集团。
4、寡头:
  指极少数几家厂商控制整个市场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一种市场组织。
条件:
  (1)规模经济:某些产品的生产必须在相当大的生产规模上进行才能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
  (2)对资源的控制:生产所需的基本资源被几家企业所控制。
  (3)政府的扶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