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转的!职工在上海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外市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上海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般是缴纳满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各地不同,有的城市要12个月)回答:2007-04-0410:04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