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婚姻法》出台,也没有关于夫妻分居的解释。
有关夫妻分居的法律规定,可参阅《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
而分居只是可准予离婚的诸多情形之一,且必须满足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条件。
什么是“夫妻分居”,夫妻之间分床分居睡就是分居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离婚了。
分居两年以上被认为是感情破裂。
支持一楼的解释,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有明确规定: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所以本人认为,只看分居时间的长短并不能完全作为离婚的依据,这需要多方面综合分析,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才可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