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给对方开发票又开收据,有什么财务风险吗?

2024年11月17日 22:1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你所说的风险是指客户拿着收据会找你们多要货的话,那么只要开收据时候稳妥一点,指明收到的是哪一笔货款,即对应的什么交易,并且尽量与将来开发票的内容保持一致,那么就没有什么风险。记住,收据是一个证据,用来证明你收到货款的这个事实,它不能代替这个事实。如果你不小心没收到货款而开具了收据,只要你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买方确实没有支付货款,买房还是不能不付钱就拿货。这就是民事法律重实质不重形式的道理。至于你那个章写什么,并不重要。如果人家支付了货款,丢失了你开的原件收据只有复印件,拿复印件在法律上也是证明人家已经支付货款的有效证据,你写上复印无效,没有什么价值。
值得注意的倒是,如果发生售货退回,你在退货款的时候,一定要对方开具一张收据,并且最好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完成,以最大可能的保存证据。而不能只是收回原收据了事,原因很简单,如果对方保留了原收据的复印件,他可以说原件丢了,而你并没有退款!

网友(2):

你们的做法其实已经很妥当了,发票证明交易关系的存在,收据证明你们收到了对方的货款,这样做,你们的帐务处理很规范,而且不会产生什么风险。而且你们还在收据上有了备注,就进一步避免了发生风险的可能性。

网友(3):

没风险。在没有开发票的情况下,先开收据,如果开发票就不用开收据了。

网友(4):

贵公司的做法已经很好了,收款收据在日常财务往来中也只是做收到款项的依据,既使不收回也没有什么风险,在"收款事由"处不能注明"货款",但可以注明"应收帐款"或"预收帐款",你只是证明你收到对方的款项了;发票和发货单是随货物一起发出的建议您让对方收到货后在清单上签字返回,发票也做一个收到的证明签字返回,这样就避免了一些麻烦.

网友(5):

风险一定有,最好可收回收据,否则让对方给你作个发票签收,证明是替换收据的
章的问题:收款凭证,一旦签收发票同时收据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