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注意事项
一、入出境旅客通关
1、根据俄罗斯联邦海关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入出境的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有海关的地点入境或出境,接受海关监管。旅客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2、除法律规定免验者外,入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交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验放入出境旅客行李物品。
3、旅客入出境携有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并按规定如实申报其行李物品,报请海关办理物品入境或出境手续。
4、旅客入出境携有无需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免填海关申报单,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5、旅客携带外币等值3000美元(含3000美元)以下入出境,无需向海关申报。
6、旅客携带外币等值3000美元以上,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以下出境,则需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向海关如实申报。
7、旅客携带油画出境时,需向海关提交俄文化部门开具的油画鉴定出境证明。
二、旅客入出境携带下列物品应书面向海关申报
1、卢布超过俄联邦所规定最低劳动报酬的500倍、外币等值3000美元以上;
2、卢布超过俄联邦所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的500倍、外币等值10000美元以上入境;
3、有价证券(支付单证和旅行支票);
4、各种形式的贵金属和宝石,其它临时携带入出境的装饰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