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已经办理取保候审,期间将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会在什么情形下再次办理取保候审?这种情

2024年11月18日 06:48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安机关已经办理取保候审,期间将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院,符合条件的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网友(2):

证据不足,难以用当前掌握的证据起诉被告人的时候可适用取保候审。这种情形下需要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商议可再次采取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