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占用公交车道怎么处罚?

2024年11月16日 16:5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2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网友(2):

网友(3):

在北京占用公交车道被拍到的罚款200元,扣3分。

据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1. 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是支撑城市有序运转的重点因素,有效规范公交专用道路的秩序,不仅是解决城市交通的需求,也是优化城市布局,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推手。

  2.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本着“公交优先”的原则,切实保障大多数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利益。

  3. 按照《河北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

  4. 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网友(4):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现在都是高限处罚 ,就200啦。

网友(5):

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条: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2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