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关系转移有补偿金吗

2024年11月18日 20:0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劳动关系转移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经济补偿,要看转移的原因。如果是指单位和员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转移,是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一致,以此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员工自行原因要求,是无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网友(2):

我们首先来看看《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不关系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法定情形,除了以下的情况,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员工主动辞职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因严重违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被企业过错性解除的;3、员工在《劳动法》上主体资格消灭的,比如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然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的;4、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降低现有待遇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技巧分析:一、员工主动辞职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很好理解和操作,让员工自己向提出辞职信,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是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简单易行。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是所有员工都会接受的。操作难度:★★实用度:★★★★二、因严重违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被企业过错性解除的此条需要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来操作。因此必须在员工手册中具体到何种行为是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保留员工违纪的证据。这就需要公司制定完善的员工手册,日常管理中强化证据保留,平时即使不处罚也要记录在案,在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面临员工诉讼的时候就可拿出作为证据了。操作难度:★★★实用度:★★★★★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降低现有待遇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的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异议仍然保持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只要劳动合同到期,即使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然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就须支付双倍工资。

网友(3):

看谁提出的。单位提出的有,员工提出的没有!

网友(4):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