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突然要我和她签什么合同条约。内容大概就是两年后要是我和她分手我就要赔她钱。说是给她保障。而且

2024年11月19日 01:22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将来分手,就赔多少钱,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一、原则上是无效的。

  因为这个协议关系到人身自由,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恋爱分手就必须赔偿,这样的协议,当初签订时,尽管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但因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即侵犯了恋爱自由(人身自由),原则上是无效的,也是无法得到法庭支持的。

  二、有时,这样的协议又是有效的。

  如果你现在就签署这样的协议,而且现在就把所谓的保证金交给了女方,那你将来反悔时,这个钱就难以要回来了。

  此时法院为何又会支持呢?法院针对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你当时支付该笔款项的意图是明确的,完全可以视为一种无偿的赠与,故不能认定女方取得该款系不当得利。如果你将来又后悔了,又想主张要求返还该笔款项,这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所以,女方让你签订这样的协议,你完全可以签署一个,但不能现在就把某东西或多少钱交给对方,这在法律上,可以视为无偿的赠与,对于赠与,已经交付的,是有有效的;如果没有交付的,将来是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因为在分手时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是单纯地索要分手费,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撇开法律规定,单纯从恋爱角度看,你应该反省的不是用协议来证明你的忠诚,而是用你的一言一行,让女方感受到你的责任感,让一个自己深受的女人感受到安全,这本来就是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现在女方很紧张,这是你的过错,也是她的不自信,呵呵,恋爱有苦有甜,且行且珍惜!如果缘尽,为了曾经的过去,退一步海阔天空,善待自己爱过的女人,也是尊重自己!

网友(2):

我觉得吧,你别签了,分手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两个人的问题,凭什么你要赔她钱啊

网友(3):

当然不能签啦,你想想啊,正常的男女朋友谁会签什么合同啊,你以为是买卖关系么?两年后如果分手要赔钱,这算是青春损失费吗?她浪费了两年的青春那么你自己那两年的青春不也浪费么?
再者说,如果此女心术不正,到时候她勾da上了别人,天天跟别人约会,就是她不提出分手,难道这么大的绿帽子你也带的下去啊?那还不你自己会提出分手?
总结:此女谈恋爱可以,结婚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别到时候弄的自己家里鸡犬不宁。

网友(4):

不应该签,以后肯定闹矛盾

网友(5):

签吧,,没有法律效应的,放心

网友(6):

这都签合同 她是多么不相信你 这样的女人不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