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以房产出资的其财产权转移手续如何办

2024年11月17日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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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确认实物产权的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凭财产所有权人的资产帐目,如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外购商品、机器设备等;另一种情况是,除所有权人的资产帐目外,还必须有政府机关发给的产权证书,如房屋、就必须有房产管理部门发给的《房屋所有权证》。 投资人以原材料、产成品、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出资,只要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双方进行了实物清点交接,并办理了书面交接手续,就算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 投资人以自己所有的房屋资产出资,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何办?现在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其理由是:投资人将房产用于投资后,就无权使用该房屋了,将来收回投资时也不一定是所投出的房屋。另一种意见认为,只转移“使用权”不转移“所有权”,其理由是:所有权转移要变更产权证,变更后的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就是被投资人的名称而非投资人的名称,这样,投资人就没有合法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他出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