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 配偶继承权与代位继承 妈妈想把去世爸爸的遗产全部占取。我该怎么办~?跪求懂法律的人帮帮我

2025年03月25日 21:41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D并非A的继承人。如果D于B去世后,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按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尽没有继承权。不论改嫁与否。
2、C所拥有的代位继承权是法定的,并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所继承份额应是B应得的份额。但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同1

4、不是什么斤斤计较,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能让你爷爷的钱、你爸爸的钱给第三人,还要帮他们养孩子。如果你的妈对你都不客气了,那你也应维护你的权利。父母养育孩子是天理人伦。钱只有在自己的口袋里才是自己的。
你和你妈妈都是你爸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你们都不是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妈妈并没有你爸爸的伐位继承权,而是你拥有。应该是你拿到了,你分她一点点,她才会有。
要做个聪明的人。不要被你妈妈用“爱”来蒙住了你的眼睛。

网友(2):

您好。
1、根据您的描述,D对于A的财产不是第一顺位人。D只有在满足《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A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才能成为第一顺位人依法继承财产。
能够成为A的第一顺位人的必须为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而他的媳妇并非是第一顺位人。
2、C作为B孩子的属于法定继承人,满足代为继承的条件。C有权继承B能够充A处继承的部分财产而不需要通过D同意。D的情况如果不满足第十二条的规定,则C从代为继承的角度来说就是第一顺位人。
3、根据您所描述有关于D的情况,严格来说D已经没有继承的权利。D作为B的配偶,仅在B在世时,由于夫妻关系可以继承A的财产。由于B先于A去世,B去世时与D的法定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所以D也丧失了对A财产的继承权。即使D的情况满足第十二条的规定,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此时D的第一顺位继承权不影响C的代为继承权。
4、对于遗产分割发生纠纷的,建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遗产分割诉讼有困难的,您可以咨询当地律师,寻求帮助。若经济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您母亲的行为已经属于非法分割遗产,她无权处分您爷爷的财产,也没有权利独吞。她既然已经改嫁,就没有权利继承您爷爷的财产,所以您起诉应该是没问题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供法律依据供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9.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网友(3):

要主还得看你妈养没养你爷爷,如果没养的话,那么财产都是你的!如果你妈给你爷养老的话,她就可以继承,你们两个平分!

你妈如果养你爷了(这里指主要的赡养人),他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并不影响你的继承权,也就是你们两个平分
你可代位继承无须取得你妈的同意,在这事上你两是平等的(在你妈养你爷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