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与公共问题有什么区别啊?

简答一下就行了.
2024年11月17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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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公 共 问 题

问题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无论是一个组织、团体,还是公民个人,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解决问题就成为实现集体或者个人目标、推进事物向前发展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不过,公共管理中所说的问题,一般来说,限于社会普遍共同的问题。比如,我们常常说到的人们的生存环境问题、城市道路交通问题、人口问题、社会犯罪与社会秩序问题、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以及社会弱势群体保护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属于公共领域的共同性问题,也是关系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的问题。因此,必须由政府这样的公共权威机构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可见,社会共同性问题的确认及其解决,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要面临着这样或那样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诸如公共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设施等等,这些都是公众共同面对的社会问题。可见,社会问题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而且,在一些社会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又会不断地发生新的社会问题。公共管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只有当社会问题处于公共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与其公共目的相符合的情况下,才成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尽管如此,公共管理面对的社会问题仍然相当广泛,如文化、青少年教育、社会保障、市政、公共卫生、交通、能源、住宅等等方面的问题。

既然公共管理的对象仅包括一部分社会问题,而非其全部,于是,就必须辨别各类社会问题,合理地选择那些主要的或重大的社会问题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一般来说,一个社会问题要成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 公共性。这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社会整体的运行目标和运行进程,因而与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的利益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二是它是公众化问题,亦即已公开化,被许多人所意识到,因而产生迫切希望加以解决的愿望。

2. 现实性。它是一种现实状态。也就是说,作为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问题应当是现实存在的事实,不是主观臆想的。它是一种有必要在当前或今后予以解决的状态。既然它与所有人或大多数人相关,为大多数人所关注,那就必须迟早给予解决,以便维护公共利益和满足公众的要求。

3. 动态性。作为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问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条件的变化,问题本身也会发生变化,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又会出现新的问题;此时此地是需要得到管理的社会问题,彼时彼地就可能不再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因此,应该用变化发展的眼光去分析公共管理所涉及的问题对象。

4. 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也就是,公共管理范围内的社会问题,是可控性与不可控性的统一。社会问题一旦被纳入公共管理的对象范围,它必定是人们所知晓和意识到的,对它的重要性、解决的必要性都有一定的理解,这些就是问题的确定性。但另一方面它所涉及的环境因素、前提条件等无时不在变化,而且这些因素极其复杂,因此,人们对它的把握不可能是绝对正确的,也不可能完全无误地预测对它加以解决所带来的结果是什么。这些情况体现出社会问题在公共管理的对象范围内仍有某种不可控性和不确定性。

公共管理更多地是要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所以,强调公共利益,重在结果管理,突出公平等等,实质上是围绕着公共组织对外实施管理展开的。在政府管理研究中,围绕着提高“行政效率”,不少人常常把注意力放在政府内部管理上。加强政府自身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活动的最终归宿还是体现在外部管理上,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不论是政府,还是其他社会公共组织,都要把对外管理的质量作为衡量其绩效的最终标准。

网友(2):

社会问题(social problem)

  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或社会环境失调,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

构成要素

  主要指构成社会问题的基本成分或单元。对于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社会学家有不同的看法。美国社会学家R.C.富勒认为,社会问题有客观和主观两种因素。前者表现为威胁社会安全的一种或数种情况;后者表现为社会上多数人公认这种危害,并有组织起来加以解决的愿望。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也认为,社会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共同生活发生了障碍,一是社会进步发生了障碍。这两个方面决定了社会问题涉及的人数,或为社会全体成员,或为社会部分成员。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社会学家C.W.米尔斯区分了个人麻烦和公共问题两个方面。他认为,在社会上流行一时,同时又使个人深感其害的问题不一定就是社会问题。只有超出个人特殊生活环境,与人类社会生活、制度或历史有关的,威胁社会多数成员价值观、利益或生存条件的公共问题,才具备形成社会问题的条件。

  6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越来越重视社会问题构成要素的分析。R.K.默顿提出了一种两维分析方法,认为一方面社会问题从类型角度应有社会解组和离轨行为之分;另一方面社会问题应有潜在性和外显性两种特性。与此同时,有些社会学家强调社会问题的破坏性,认为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应包括问题的社会性、紊乱性和破坏性。即社会问题必然是社会共同具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和功能失调、社会规范和社会生活发生紊乱,并直接造成社会日常生活的破坏。

  中国社会学家大多从4个方面来考察社会问题的构成。有的学者认为,判定一种社会现象是否为社会问题,应从以下 4个方面来考察:①发生的情境;②价值、规范和利益几个方面的失调或破坏;③并非由个人或少数人引起或所能负责的;④必须有多数人或整个社会采取行动加以改进。另一些学者认为,社会问题的构成应考虑它的形成原因、影响范围、问题的性质和社会后果等4个方面。一般认为,社会问题由下述4种要素构成:①必须有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失调的情况;②这种情况必定影响许多人;③这种失调情况必须引起许多人的注意;④必须通过集体行动予以解决。

社会问题的特征

  主要表现为普遍性、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4个方面。普遍性,指社会问题自始至终存在于每个民族、国家和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变异性,指社会问题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或社会,表现各不相同,各具特性;复合性,指社会问题在产生原因、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复杂的性质,即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复合而成的,常常是几种社会问题同时并存,并引起一系列破坏性的社会后果;周期性,是指社会问题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时间规律性。通常说,社会问题总的时间进程及其阶段性,是周期性的两个基本含义。社会学家则特别强调周期性中潜伏性和反复性的特征。

当代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在各时代反映的内容各不相同,在当代,最突出的社会问题是:人口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劳动就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和老龄问题。

  人口问题是全球性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是当代许多社会问题的核心。虽然它在不同国家的具体表现各异,但其实质主要表现为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失调,人口增长超过经济增长而出现人口过剩。以中国为例,当前社会生活和发展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无一不直接地或间接地与巨大的人口压力相联系。首先,人口压力使社会在提供现有人口生活条件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突出表现为就业困难,住房紧张,粮食、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短缺。其次,人口压力造成消费与积累比例失调、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降低等。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表现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它是社会运行和发展的重大障碍。预测未来社会问题的主要矛盾将集中到生态环境上。如不及早解决,它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破坏,甚至是全球性的、毁灭性的破坏。

  劳动就业问题源于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比例关系失调。这种失调在不同社会、不同地区表现形式不同。但它作为社会问题主要指人口过剩及经济发展缓慢或停滞,造成劳动人口失业或待业现象。中国的劳动就业问题,首先表现为就业不充分;还存在现有从业人员冗员严重、劳动生产率低下、就业及待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就业问题的社会后果,一方面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诱发社会动荡及社会犯罪;另一方面,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而威胁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定性。

  青少年犯罪指少年或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近30年来,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急剧增加,突出特点是:犯罪次数增多、犯罪年龄提前、蔓延广泛、手段残忍、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增强、改造难度加大。

  老龄问题又称人口老龄化问题,一般指人口中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增大,从而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是近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项重大社会问题。目前在发达国家较为突出,不发达国家则被高出生率造成的人口年轻化掩盖了这一现象。从人口年龄构成上看,中国将在20世纪末、下世纪初进入老年型社会。但由于人口基数大,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中国老年人口总数都将居世界首位。人口老龄化给社会、政治、经济带来一系列影响和问题,它要求对社会生产、消费、分配、投资、社会保障及福利、城乡规划等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社会问题的理论研究

  德国社会学家较早开始社会问题的理论研究。他们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把社会问题理解为劳工问题。许多人都对劳资关系、阶级矛盾、分配关系、就业、工会、罢工、劳工住宅及妇女就业等开展过广泛研究。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对社会问题的理解较为宽泛。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接触,要有一种适合、平衡和规律,才能使社会关系协调,才有社会运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如果一旦失去适合、平衡和规律,就会出现社会问题。早期美国社会学家大多将社会问题的起因归结为社会变迁时发生的社会失调。美国社会学家W.F.奥格本认为,社会变迁时快时慢,这一快一慢之间往往出现文化失调,社会问题即产生于文化失调。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社会学家富勒提出,多数人认为偏离他们持有的某些社会规范的社会状况即为社会问题。40年代中后期,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归纳了当时社会学关于社会问题的种种解释,认为对社会问题下定义可以有 4种角度:①奥格本的社会变迁和文化失调的角度。②认为社会问题并无特殊内容,无论什么社会情况,只要引起社会上多数人的注意,并需要社会集体采取行动以求调整和补救的问题就是社会问题。③社会心理学派认为,社会问题不仅是一种见得到的现象,更主要的是人们的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价值判断。④富勒等人提出的社会问题的主客观标准。其中,客观标准就是说它是可以确认的,其存在具有数量上的可验证情境;主观标准指人们认识到某种社会问题对其价值观造成威胁的情形。孙本文在总结归纳社会问题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定义。他认为,社会问题是社会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共同生活或社会进步发生障碍的问题。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社会学家默顿等人总结了40年代以来的社会问题研究,提出社会问题应包括3个方面的含义:社会期望或愿望的事物安排的中断;社会规定的正当东西的破坏;社会所珍视的社会模式与关系的脱节。依据这种理解,他们认为社会问题有社会解组和离轨行为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