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所以,只要你放弃对遗产的继承,那么就不用偿还父亲的债务当然,如果你认为遗产的价值大于债务,那么可以在承担父亲的债务的基础上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你父亲带的款你无须偿还,如果你父亲没有在规定时间还清,会按照财产抵押,如房产(夫妻双方),你父亲的妻子也会有法律责任,如果抵押还不够,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能力的时候是要的
从法律上讲,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父亲欠的债,如果有遗产,儿子只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
超出继承遗产的部分是没有法律依据替父亲偿还的。
成年后就由你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