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不是讨价还价。如果你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很可靠,你很确定你的女朋友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你怎么会担心他们家里人不同意?如果你很确定她将来一定要嫁给你,那么写不写她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除非你不是真心的喜欢她。但是,在你的提问中可以看出你还是喜欢她要娶她的,只是你不知道她到底能不能够嫁给你。这是问题的关键,其实要我说,嫁不嫁给你不是她家里人说了算的,而是她自己,她要是铁了心要嫁给你,她家里人又什么办法?她家里人要是反对,她到时候天天痛苦天天难受,你说父母能忍受吗?那个父母不是为了子女好?我也是一个快要结婚的女孩子,对于我男朋友在房产证上写不写我的名字,写谁的名字我根本就不在乎,假如说我们两个结婚以后后来又要分手了,那你说感情都不在了,要着房子做什么?!我觉得你女朋友给你提出这样的问题,你的好好想想。我认为她是对你不信任,或者说对你们之间的感情没有把握。。。如果她坚持要这样做,就分手吧,爱你就应该为你着想,这种还没有结婚就想着将来财产问题的女孩子你敢娶她吗?或者你换个角度想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她家里买的,你会不会提出非要写上自己的名字负责就分手的难题?这样想不就想明白了?~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如果女方要求加上女方的名字,不是加个名字那么简单,是赠予行为。
加了名字,一旦女方要求离婚,就要分割该房屋。因此,男方还是要考虑清楚。
法律链接:《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还怕找不到老婆吗?你也可以如果要加她名字就和她分手.
她嫁的不是你,是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