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证据的法律规定!

2024年11月23日 11:1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剪掉不利于我的!这样做合法吗?法律支持吗!

一,不合法,不会得到法律支持,法院经审查也不会采信。
二,法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1,证据的审查: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2,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网友(2):

证据讲究的是相互印证、具有关联性,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而且在举证后还有质证环节,对方会对你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询。如果你保留对自己有利的,去除不利的,在质证环节对方提出异议并申请鉴定的话是很容易查出来的。这个时候法官就会发现你隐瞒证据,甚至可能觉得你伪造证据,这样的情况是不利的,做判决时也会受到影响,所以最好还是提交完整的证据。

网友(3):

可以掐头去尾,剪中间的会被认定人工剪辑的,丧失证据效力

网友(4):

对于视听证据,法院要辨别真伪,并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事实。
在具体认定时,一般通过以下方面来审查:
1.视听证据是否清晰完整;2.视听证据是否合法取得;3、视听证据所载内容是否与本案相关;4、视听证据是否被更改或者剪辑;5、视听证据与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等。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网友(5):

证据讲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您若断章取义,若对方在法庭上提供完整的视听资料,则您会给法官留下不利于自己的印象。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建议您提供完整的证据,并在提供证据后对出不利于自己的部分作出合理解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