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新进员工除了医疗保险基数以外的其它四险的基数是必须按照新的工资标准进行变更还是可以变更也可以继续沿用以前的基数?目的: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节约人力成本。[]
新进员工为新参统,所有基数根据第一月工资来核定;新进员工为转入,医保基数不变,按本年4月核定后为准,社保基数可根据第一月工资核定。
转入的员工,四险基数变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劳动合同,或者第一月工资证明吗?医疗保险如果没有核准过基数,我还可以重新核一下基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