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定义是什么?

要书面答案先谢谢了
2024年11月18日 07: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网友(2):

婚姻要承担生儿育女。婚姻要承担生儿育女的任务,要和油盐酱醋打交道,要管最繁琐的家务事,附着在婚姻上的各种色彩被平淡无奇的日子剥蚀得只剩下一个坚实耐磨得壳子。

于是,男人和女人开始对婚姻失望,把自己所有的不快都归罪于婚姻,要婚姻对自己得不快负责。

婚姻,由两个人一起生活而组成的合法结合或契约。婚姻从表现形式上看,是双方财富、心理和生理的结合;从本质上看,是双方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盟约。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使双方结合趋于规范化的主要手段是风俗、伦理和法律。

婚姻就像白开水你离不开它。婚姻就这样被光芒四射的爱情比的暗淡无光了。婚姻不得不时时品尝不满和抱怨的滋味。如果一定要拿爱情和婚姻来比。

那我说:爱情好比浓酒,婚姻好比白开水。但请别忘了,浓酒不能天天喝,因生命承受不了,而白开水天天要喝,因生命离不开它。

同时婚姻需要爱,有爱才幸福。不管人们用什么词汇给婚姻下定义,婚姻的本质不过是一个现实的男人和一个现实的女人的合作。作为合作,合作者必须具备尊重、理解、宽容他人的基本素质。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荣有这种素质,再找合作对象,自然会把婚姻放在本来的位置上,然后,在这个位置上学会不断调整合作过程中相互关系和自己的心态,而使自己时常能触摸并把握住婚姻的脉搏。

只有如此,女人才会心情开朗,充满自信地面对生活;男人才会自由奔放,心情爽朗地迎接风雨;家庭才会成为永远迷人的风景和放松的港湾。

而且婚姻本身就是平淡的,人们不甘于平淡是因为总拿爱情做对比男人和女人总希望把爱情中被想象力煽动起来的情绪延伸到婚姻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每一个角落。让心灵时刻为爱所点燃,火花四溅。

然而一进入婚姻生活,男人和女人感受的完全是另一种景象,做饭、洗衣房、买菜、带孩子。这一切实际得不能再实际得内容充斥着每时每刻,甚至每一个瞬间。

网友(3):

我 国1980年《婚姻法》、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涉及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均无明确的规定。目前通行的几种教材给婚姻下的定义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为各家所采纳,即都认为: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合法结合,强调婚姻须合法,换言之,即只有合法才能成其为婚姻。比如: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婚姻法学教程》认为:“婚姻,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两性关系,婚姻是男女两性在爱情基础上合法的自然结合。”[1]这一概念强调婚姻是“合法”的结合。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婚姻家庭法教程》给婚姻下的定义是:“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2]这一定义也强调婚姻是“依法缔结”的。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婚姻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婚姻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中国婚姻法》在给婚姻下定义时均认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3]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定义中没有直接限定“合法”为其内涵,但是,在下文中解释“当时的社会制度”时,都认为:当时的社会制度,“在原始社会”为“当时的习惯”,“阶级社会产生后”则为“当时社会的法律制度”。[4]经这样一解释,事实上“婚姻”也必须是“合法”结合

网友(4):

我国现行法及司法解释均未明文规定婚姻的概念,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以夫妻的全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二是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缔结的,具有公示的夫妻身份的两性结合。”
(我是按照婚姻家庭法给你打出来的)

网友(5):

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情感、经济、精神信仰、社会、个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双方家长称“亲家”或“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