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移送检察院,是公安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提起公诉,但要经过检察院审查,很多案件也回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说明侦查结束,已经破案了
对的。公安机关对条件侦察终结之后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不过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