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一方不能到场,要变更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2024年11月27日 23:4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可以,房屋过户,一方不到场,如果没有办理委托办理,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网友(2):

房屋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
北京是这么做的:买方不到场,手写委托书即可,卖方不到场需出具委托公证书。具体见你当地的政策。

网友(3):

必须要双方到场,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网友(4):

过户必须到场,要不就叫他做个全权委托公证给另外一个人,叫受委托的那个人过来。

网友(5):

转移登记收件:甲乙双方买卖协议、原产权证、身份证和婚姻证明原件,其中身份证和婚姻证明收复印件。甲乙双方本人必须到登记部门签字,如甲方不能到场,则可请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去甲方所在地去当面签字。在办理过程中,还涉及到税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