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信用卡被借走欠款不还可以起诉吗?

2024年12月03日 06:22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是。

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扩展资料:

债权人举证责任

1、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

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债务人应如何举证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3、时效中断的证据是否在举证时限内提交

目前法律限定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但是并没有限制被告提出抗辩的时间,虽然有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归属于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

如债务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张时效问题的抗辩,时效是否超过法院不予审查,债务人的其他抗辩又不成立,于是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败诉。

债务人经过咨询,发现了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其又以一审的证据为基础以诉讼时效超过为理由提出上诉,由于法律没有限制债务人抗辩的时间,二审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查。

在审查的时候债权人主张时效曾经中断,该主张是针对任务人新主张的主张,就该主张债权人会提供证据予以支持,此时债务人往往又会以债权人的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且已经超过举证时限为由不予质证,法院此时若强行质证又苦于没有法律依据。

4、要把贷款诈骗罪和借贷纠纷作区分,应重点把握以下三方面: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间借贷纠纷复杂 法院: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 9月1日起施行


网友(2):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他人起诉,将其告上法庭。

根据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看,在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背景下,债权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

但立案成功并不代表仅凭立案阶段提供的证据材料就能够在诉讼中胜诉。

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的方式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抗辩转账并非双方有借贷关系,并提供了相应证据,那原告就应自己搜集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向自己借过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名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没有借条如何要回欠款?

网友(3):

1、可以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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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向法院的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网友(4):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搜集相关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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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转借他人需谨慎 小心“有借无还”

自己的信用卡能借给他人使用吗?如果是亲戚朋友向您借信用卡来使用,能不能借呢?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近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审结一起因转借信用卡而引发的纠纷,该院判决被告小艳偿还原告小国20000元。

2013年10月16日,被告小艳以经商缺乏流动资金为由,向原告小国借了一张内含20000元额度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并给小国出具了借条,借卡后小艳消费了20000元,但一直没有还款,小国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该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为民间借贷纠纷,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小艳持原告的工商银行信用卡消费2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原告要求被告偿还20000元,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避免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无论是信用卡借给他人后造成的恶意透支行为,还是借给他人期间所发生的丢失、盗刷等损失,原则上都应该由持卡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更需要注意的是,他人持卡期间如发生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等违法行为,卡主也难逃其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信用卡转借他人需谨慎 小心“有借无还”

网友(5):

可以起诉的。

当事人将信用卡借给对方使用,对方在产生信用卡欠款后不还款的,对于银行而言,作为信用卡的所有人,当事人负有先行偿还银行信用卡欠款的法律义务。

而在当事人与实际使用信用卡的对方之间,也成立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在向银行偿还相应的欠款之后,可以依法向对方进行追偿。而如果对方不肯协商归还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所以,当事人在起诉之前,首先应该取得信用卡欠款是由于对方使用信用卡而产生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