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辩论!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

请讲观点详细陈述!
2024年11月19日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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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这种问题本身就没有解答的,辩论的重点会集中在对论题的一个理解上,比如我是反方,我说网络的实用性强于娱乐性,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从网络起源来看,他是继电报、电话之后的又一通讯手段,是用以信息传递的,很显然,这是具有相当的实际意义和价值的。其次从网络的发展上来看,包括最常用的搜索、导航,再到日常的购物、交际,平时各种信息的下发以及传递都越来越依赖于网络。以上都是无法被否认的,同时也是网络实用论的最好论点。
那么正方想取胜就不能在这个方面和对方死磕,首先你要承认网络是很有用的,没错,但是网络最被广泛接受还在于他的娱乐性,可以用一系列数字来证明,通过网络游戏、电影等等休闲活动的要占大多数。
最后再强调就是这个论题没有绝对的答案,只要在辩论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网络是实用的,其中最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其中属于娱乐的部分,再加上精彩的语言,就一定能赢了。
ps:现在还有这种包含类的辩题,我不得不说出题的人太没水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