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离婚后,一方对财产不服,怎么办

2024年11月17日 16:3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描述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重新分配。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平等且自由。夫妻离婚后, 任一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都可提出重新分配。但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的时间提起上述。
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网友(2):

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当然法院立案前可能会先给你们调解,如果调解不了才会法庭审理。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双方好好商量,打官司还是最下策。

网友(3):

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自愿,签字同意就具有了法律效力,除非存在违法情形,否则即使起诉法院也会按照协议判处。当然如果协议确实有失公平,你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索,这是你的权利。

网友(4):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同于法院判决,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定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就表明财产分割一项,如果财产分割两人达不成意见一致,如果认为财产分割不合理一方可以不签离婚协议,采取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并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公正判决的!

网友(5):

对财产分配不服只能起诉,当两个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走法律途径了。问题是财产分配没有分割好怎么就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了呢?再说了没有财产分配协议民政局怎么就准予你们离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