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动车与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骑电动车人次责,坐后座的人受伤住院但无责.如何赔偿?

2024年11月12日 02:1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的损失一万,那么自己承担70%即7000元,有车损保险就保险负责,其他3000元对方负责。对方受伤费用,你的交强险赔医疗费1万,超过部分你负责70%,有三者险的就由三者险负责。对方电动车驾驶员负责超出交强险赔付部分的30%。

网友(2):

你的车损的20%由电动车驾驶员承担 其余80%由你自己承担 伤者的医疗费用10000元以内你承担 超过的部分你承担80% 如果伤者构成伤残 那么伤残赔偿金等等一些其他损失在11万以内是你承担 超过的部分你承担80%

网友(3):

你是主要责任。修车走保险公司流程。该赔偿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