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7月13日14:00左右在* *菜市场边一家牛杂店买了一份 牛杂六块钱,付了店主十块钱 ,店长却冤枉...

2024年11月18日 02:3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显然,这是偏袒,对方和派出所应该关系不浅,至少比你深。
建议是,请律师、打官司,更要立刻验伤,哪怕是自己花钱。你这不是轻伤,根据我不多的法律知识,对方已构成伤害罪。所以要立刻请律师,他知道该去哪里验伤、怎么验等等。

网友(2):

有心包庇店主,你可以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