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题目如下

2024年11月19日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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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我把问题简化下再解释吧。。。
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A公司以一台甲设备换入B公司一项专利权,甲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万,公允价值为100万,换出甲设备应交增值税17万。假定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A公司换入的专利权的入账价值是多少万元。答案就是117万。
(在这个简化了的问题中,甲没有支付对价。)
但处理设备,是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的(17万)。如果是一般的买卖,增值税由B出,A代收。但这问题中上面B没有给A钱。也就是A自己掏钱(先计提,之後去税务局交钱)。。。
而B 没有花钱就多了增值税(进项税)17万,这个是可以抵扣的(也就是可是少交17万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