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界定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

2024年11月28日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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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因为根据法理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也就是说,放火罪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所以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只有因故未能实施放火,例如正要点火,即被人抓获,才应被认定是放火罪的未遂。

网友(2):

放火罪是危险犯,即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燃了目的物,并且该放火行为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也构成放火罪既遂。如果放火行为尚未实行完毕,即点火未得逞,如愿点火时被捉获或者遇意外情况没有引底燃目的物等,则为放火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