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点。 买房问题。 我三月份买了一套房子,期房,还没交房。三月份就办好预售合同了。后来售房部门说去办

2024年11月18日 13:4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的,根据各个而定。就像刚才的朋友说,一般是,一份是给银行办理贷款的,一份是开发商存档的,一份是给客户的。
(2)你那边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也许开发商就是这样的流程,如果其他人都是这样,你也不用担心什么。
(3)银行说合同在抵押,是这样的,银行办理贷款,必须有一份合同银行存档。等产权证下来的时候,产权证也需要在银行抵押,办理一个他项权证交给客户。
(4)基本上,你这个不存在什么问题,因为银行已经放款了。你手里也应该有票据吧。你要是心里不托底,你就和售楼处联系一下,看一下你的合同编号是多少,密码是多少,上网上房地产系统查看一下这套房子是不是你的名字。因为已经备案了,肯定就能查到了,不会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了,因为备案的房产是不能随意注销的,如果到房地局注销是必须房主出面的。所以只要合同上显示的是你的名字就没有什么问题。
别太担心了!

网友(2):

开发商这样做是不合理的,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都应该有你一份的,原则上说购房合同应该是一式三份,一份用来办理贷款(给银行);一份用来开发公司存档(售楼处);另一份给客户(将来办产权证用);而贷款合同,也是三份,一份银行存档;一份给开发公司办预抵押;另外一份是给你的,做为你贷款并还款的证据。

网友(3):

赶紧查询,小心上当。事实上,交完首付就有购房合同,办完按揭就有贷款合同,都是现场给的。再说,合同至少有8份,这么你一份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