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什么情况下有权扣车?有权吊销营运证?

2024年11月15日 10:47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现在交通法,交警部门扣车的一大原则是,你有可能会造成社会威胁,所以就扣车,你可能有这方面的隐患!

网友(2):

你上路时候是不是前后牌照被灰尘遮挡了不去清理?还有如果你一年内超载三次也是会吊销运营证的

网友(3):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网友(4):

在什么情况下交警有权扣留机动车呢?本人总结了一下,大至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营运证交警部门应该没权力扣的,因为营运证是交通局核发的,归口管理应该归交通局管,所以交警应该没权力扣营运证或吊销营运证。就算扣也应该是交通局的事。

网友(5):

具体的伤残鉴定时间,通常是治疗基本终结后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至于是否治疗终结,这需要询问主治医师。因为治疗没有结束,并不能确定伤势可能带来多大的影响,因为根据治疗的变化可能影响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