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给你的房地产的权属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产权人私人的,永久的,用你的话说是一辈子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权,拆迁还建房的土地的产权归国有,不再是原来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所谓的“产权剩多少年”实际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还剩多少年,我国的住房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算起。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民间一直有传言说产权到期后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的说法,这是不了解房地产权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扰!
是的 以后国家漫漫改革 你们都是市民了。
却是是你说的这个情况 但一般人想不到这点只看到眼前那几个钱了 !这个问题估计你跟政府讲理 也讲不清楚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