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决定了行政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蚂庆做出决定之前获得,即必须是行政程序中获得的,闷世握一旦进入诉讼,应当向法院提供,否则将承返裤担败诉结果。为保证举证责任的落实,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在诉讼中,被告应当已经具备了做出裁决的依据,否则其在程序上已经违法。如果允许被告在诉讼中可以取证,则不利于督促行政机关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作为公渗睁权力主体,行政答晌机关和原告处于不平等地位,如果允许被告自行取证,很容易造成毁灭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出现。这种规定是保护私权利主体的利益。清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