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分割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20180805000008(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工程竣工用地验收合格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通知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出售公有住房批复书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建筑面积说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土地分割登记情况申报表(分割软件打印)(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一般情况需提供: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分割软件打印)(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9.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0.一般情况需提供:异产毗邻表或房屋分套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表复印件(参考)(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11.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