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无籍房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发票原件或收据(加盖开发公司财务章)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和经对比的复印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登记费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收费依据:1、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