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3.申报人年内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二)集体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指派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集体登记表》
3.申报人年内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三)现场申报。
申报人或代办人向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或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报居住登记材料进行申报。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南宁办理居住证“独有”便利多多 可在微信上搞定—南宁市人民政府
个人申领广西南宁居住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住时间证明。
集体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
(2)申报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住宿证明(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居住登记人员名单和就业或就读证明;
(5)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扩展资料
办理广西南宁居住证的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发放。
2、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政府网:南宁办理居住证
1.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2)身份证明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2.办理居住证延期所需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持本人居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延长居住证有效期至6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