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法院和石油法院有没有刑事管辖权?刑事管辖权主要是哪方面的呢?举个例来说明吧。

2024年11月22日 20:2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管辖问题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网友(2):

农垦法院和石油法院属于当地的综合性法院,管辖的范围是农垦和石油的区域,再管辖职能上是包括刑事管辖权的。

网友(3):

你好!农垦法院和石油法院有刑事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