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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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湾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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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台湾签证温馨提示:
1、有效期:三个月
2、停留期:台湾外事部定(一般是14天左右)
3、办理天数:一个月(送件到台湾公司开始)
1、台湾那边的亲友提出探亲申请
2、向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各证明
申请探亲、访友、须提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申请定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接收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对该项财产合法权利的证明; 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和函件; 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
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3.申请者经港去台有关手续的办理
4.台湾的入境手续
5.入出香港手续
由于内地公民经香港前往台湾,途径香港的有关手续均须在罗湖口岸办理,所以,内地公民经香港的出境口岸只能是广东的深圳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