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报销电话费不应交个税,因单位是为了工作上方便所应支付的费用,而这部分的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的,后由个人凭发票向单位报销,等于是单位还个人垫付的钱.如单位不要发票报销(应视为补贴),将电话费直接打入工资中,则应和工资加起来一起算个税。象你所说的情况我认为不对.如要交税也应由单位交
电话费补要不要交个税要看怎么发放的。如果是跟工资一起发放的就得交个税。如果是以费用报销的名义发放的就不需要交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