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我交社保,去下家单位还需要开离职证明吗?

2024年11月18日 07:4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需要离职证明才能交社保,而且《劳动法》也要求要开离职证明的。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网友(2):

离职后原单位没有报停社保,导致现在社保不能缴费,可以找原单位索赔吗?其实我的观点和别人不一样,下面谈谈我的认识。

按照常规职工离职后,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都会及时办理社保缴纳增减表,如果原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增减表的,那到下个月缴费时,原单位还是要按照上一个月职工人数进行缴纳,包括你的社保费用,实际也是由原单位缴纳,由于原单位已经缴纳了社保,所以你到新单位后,新单位办理社保职工缴费增减表时,你的社保是无法缴纳的。但是你的社保并没有断缴,受损失的实际上原单位,而你实际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找原单位索赔什么呢?

如果原单位既没有报停,也没有继续为你缴纳社保,那原单位是要受到社保部门的处罚的,这也许不是用人单位有意为之,因为不报停实际原单位的损失最大;如果原单位没有缴纳,那么你所在的新单位,如果属于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只要出示离职证明,新单位是可以办理缴纳的,新单位办理时如果发现你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那由新单位继续缴费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根据上述分析,我认为你要做的是抓紧和原单位进行沟通,如果原单位不报停,受损失的始终是原单位,因为只有原单位不继续为你缴费,你在新单位才可以继续缴费,如果原单位继续为你缴费,新单位才无法缴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原单位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没有必要动不动就提索赔,毕竟你没有任何损失,倒是原单位可以要求你支付原单位为你垫资的属于你个人应当在本人工资代扣代缴的部分。所以我说和原单位协商,实际就是你如何来向原单位支付这部分费用的问题,因为你没有过错,怎样支付,支付多少是可以和原单位讨价还价的。但以前毕竟是老东家,老同事,按照单位为你垫资多少就支付多少,我想原单位不会再为难你,你也没有必要去为难原来的老东家。

综上所述,由于离职后原单位没有报停,导致新单位社保无法缴纳,这种情况的确存在,但是只要原单位没有报停,就有必要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实际上你个人的社保是原单位继续缴纳的,对于你并没有造成损失,所以索赔也是站不住脚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解决。

网友(3):

首先,公司给没给你交社保和去下家单位要不要开离职证明这是两件事。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公司没给你交社保,该项违反了《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
至于去下家单位需要开离职证明,如果提供不了也可以和单位沟通或写个声明啥的。

网友(4):

要开的。离职证明除了是上家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之外,也是保障下一用人单位没有存在重复用工行为。

网友(5):

开离职证明是指只签有正式合同的那种离职。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交社保是不对的,你可以去社保局要求他替你缴纳社保。即使你离职也要在离职前替你交上。还有一种情况下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比如说临时工大战的临时工什么都没有,他们就是随时干随时走当天结结算工资。这个什么保险都没有,所以说也无需什么离职证明,拔腿走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