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到地方后,需要办理手续以及地点:
1、先到民政部门报到,退役士兵实行先报到落户,后进行安置的办法。
2、档案移交和办理落户手续。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3、办理预备役登记。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4、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党、团组织关系由落户地乡 (镇)党、团委或街道办事处接收管理。
5、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现行政策规定,士兵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财务部门根据退役安置去向和服役期间月缴费工资,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按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参加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在报到时须填写参加技能培训登记表。
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原所在部队通过机要方式邮寄或派专人直接送达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退役士兵本人自行携带或普通快递等方式送达的一律不予接收一个月内如档案未到的,需退役士兵本人与原部队联系,尽快将本人档案寄(送)至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参考资料: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百度百科
我去年退伍的,简单点回答你吧, 先去民政局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道,他们会告诉你你该做的事情,比方什么时候去哪里的公安部门上户口,什么时候去武装部登记预备役等等... 到时候民政局会发你一张纸,上面有你退伍后所有要办的手续,时间以及地点..
去民政局落户,到派出所领身份证,有党籍的去市委办手续然后到区里最后到社区。。
一切手续都到民政局去办
(1)每年1月5日,区安置办(设在民政部门)开始进行退伍义务兵报到接待工作。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
(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
(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5)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二、清理档案
区安置办对报到的退伍义务兵档案进行查阅登记,对档案中漏缺的材料进行注明登记;对在本区入伍而父母户口已迁到外区的退伍义务兵档案,及时妥善地做好转送工作。
三、退伍兵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工作
退伍义务兵在报到后至安置上班期间,其管理教育工作主要由区安置办、各街道、各党团组织共同负责。一是组织退伍义务兵进行地方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形势教育;二是有关分配安置政策法规教育;三是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四是建立临时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使退伍义务兵始终处在组织教育管理之中,确保退伍义务兵待分配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四、分配安置
(1)鼓励退伍兵自谋职业,做好自谋职业退伍兵办理公证手续,发放政府一次性补助金及档案转移人才市场的工作。
(2)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三个部门共同负责拟定退伍兵分配方案;
(3)根据安置方案,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做好投档工作;
(4)接收单位接收退伍兵档案后,区安置办及时开出行政介绍信,并通知退伍兵按时报到;
(5)区安置办对退伍兵报到情况进行了解,在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进行安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