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关税收的规定有: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如誉弊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1)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
(2)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渣族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虚旅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200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转让税
股权转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冲返蠢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重组过程涉及的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作了明确,可以查一下。
三、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散陪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四、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世返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股权转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2009年之后好像没有下发关于股权转让的最新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神带兆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行野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重组过程涉及的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作了明确,可以查一下。
三、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四、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游租第十条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现行有效的关于股权方面的税收规定主要有以下文件,供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洞兄2010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7)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陵兆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6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尺颤租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
一、股权转让税收规定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如果转尺粗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塌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义务
股权转让行为必然产生公司股东的变更。不少公司知道股东变更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但疏忽了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团困缺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