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亩余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握耐隐,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段厅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一般情况下,先人民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都要进行调解,法院进行的诉讼中调解就是司法调解,同时,人民调解或帆雹司法调解不成功的,确有必要可以调解的重大纠纷政府会介入协调,政府介入协调的就是行政调解,我国的实情是人民调解由调解委员会调解,而调解委员会多以政府工作人员或村耐蔽两委工作人员为主,因此说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存藕断丝连的关系,而司法调解相对独立自为体系。
总体来讲昌轿州,人民调解是靠前调解,是第一到防线,司法调解是靠后调解,是最后一道防线,行政调解是协调调解,有折中的味道~
现在是大调解的范畴吧!
大调解制度是指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法综治部门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形成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既充分咐备歼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从而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调解工作格局。大调解制度滚物是针衡冲对我国目前社会广泛存在的各项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化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