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是已婚,但有离婚证,可以办理再婚吗

2024年11月18日 21: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可以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
(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网友(2):

应该先拿离婚证到派出所把户口本上改成离婚

网友(3):

恭喜,可以拿着离婚证到民政局

网友(4):

办理再婚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和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件,丧偶人士提供丧偶证件以备查)。(2)军人提供:本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退休证、离休证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网友(5):

当然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