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一道~高手帮忙解决啊~~在线等~~

2024年11月20日 04:4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看来信用证是没有溢短装条款的,这种信用证必须完全按照条款做,你们的数量,金额都不符银行肯定会拒绝议付,改为担保托收,这是符合规则的,银行没有责任。这种事情在合同上就应该注明允许溢短装5%,信用证也应该加上这个条款。

网友(2):

看信用证上是否规定了,货物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允许有百分之五的增加,假如明确规定不允许,银行这样处理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那根据UCP600,在散货项下,数量允许有百分之十的增减,金额的话相应的也允许有相应的变动,该笔货物在允许范围之内,所以银行这样处理是不合理的

网友(3):

是的!因为金额不符合,拿到信用证必须依据上面要求的条款一一配套,一个字都不能改变或是不符,所以银行回答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