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寒暑假都是有工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并且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按照法律,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按《教师法》第七条(四)款规定,教师寒暑假工资照发。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扩展资料:
1993 年 10 月后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与国家机关职务级别工资制脱钩,以体现教育事业单位特点。教学人员工资由职务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
职务等级工资为工资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占工资的 70%,主要体现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繁重复杂程度,适当体现年龄差异;
津贴具有浮动工资的职能,主要体现各类人员岗位特点、工作实绩和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占工资的 30 %。教学人员职务系列名称不变。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百度百科
按《教师法》第七条(四)款规定,教师寒暑假工资照发。
《教师法》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奖励制度:
第七章 奖 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只要是正规有编制的老师,这两个长假期间,工资还是照拿的。
不过能拿到的一般比平时要相对少一些,因为在寒假和暑假期间,发的一般都是基本工资,很多绩效工资、补贴等都不会发。
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及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性收入。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依法享有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所以,教师在寒假和暑假不工作还能拿工资,这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