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从成本变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故应当追溯调整。
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在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一开始就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话,后续计量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原来却采用的是成本法是没有进行确认的。
现在进行转换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有差异,说明在那段时间里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话是有公允价值变动存在的。
扩展资料:
成本模式下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记账;公允价值模式下,只要公允价发生变化,就要相应地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变动等账目。
采用成本模式,市场上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公允变动可能会直接影响利润。(比如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价变动)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料——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从成本变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故应当追溯调整。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在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一开始就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话,后续计量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原来却采用的是成本法是没有进行确认的,现在进行转换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有差异,说明在那段时间里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话是有公允价值变动存在的,现在变更计量模式,假定一开始就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应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当然,在现在这个时点来看,这个差额就应该是进入留存收益了。不知道这样说是否清楚?
因为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即假定投资性房地产从最初开始就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都应该计入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站在转换的时点来看到话,公允价值的变动都是以前期间的,即反映在期初留存收益中
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