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被判又犯故意伤害罪,是否构成累犯?

2024年11月17日 08:2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是否构成累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因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故意伤害罪的,属于累犯;否则就不是累犯。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网友(2):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
  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或者同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的,不属于累犯,应数罪并罚。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网友(3):

属于数罪并罚,当然是累犯

网友(4):

累犯就是前罪服刑完未满5年又犯新罪